90岁的老人得了肺癌原则上是可以做手术治疗的,前提是老人身体条件必须过硬,能够经得起手术的风险,但是有些人觉得呢,老人90岁高龄了,就不想折腾,想让老人安详的走完最后一程,这个就要看家人是怎样看待这个事情了,如果主刀医生很有经验且癌症没有扩散的话是可以的。
1、肺癌属于大病报销范畴。 2、这是因为在我国医保政策中,肺癌被列为大病范畴,可以享受相应的报销政策,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此外,肺癌属于恶性肿瘤,需要大量的治疗费用和医疗资源。 3、大病报销政策的实施为患者减轻了治疗负担,同时也提高了患者的治疗信心和抗癌意愿。但值得注意的是,应加强肺癌的预防与治疗措施,降低其发病率,提高人民的身体健康水平。
目前来讲,癌细胞的免疫治疗并没有纳入医保的范围。
去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
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这17种药品为: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阿法替尼、阿昔替尼、安罗替尼、奥希替尼、克唑替尼、尼洛替尼、培唑替尼、瑞戈非尼、赛瑞替尼、舒尼替尼、维莫非尼、伊布替尼、伊莎佐米、培门冬酶、奥曲肽。
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17个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
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决你的疑问,如有更多问题,可以咨询大令保~
1.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及以上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临床上对于肺癌的治疗一般多需要进行手术,还有放化疗的治疗,但是考虑到患者年事已高,可能会存在一些其他器质性疾病,而不宜进行手术。比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或者是一些凝血障碍性疾病,都会影响手术,具体的还是需要听从患者主治医生的建议比较好。
现在很多的疾病都是有医疗补助的,医疗补助的范围是比较大的,但是现在很多的人对于这个范围其实是不了解的,对于这方面的大家可以好好的了解一下,所
一、肺癌有医疗补助吗
肺癌在国内是常见的肺原发性恶性肿瘤,肺癌的各项治疗也是属于大病补贴之中的疾病。
肺癌医疗补助申请所需资料:
1、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已经报销了医药费的需提供报销凭证,未报销的提供医
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经办人签名)的有效发票复印件;
4、残疾、低保、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在职或退休的提供单位工资证明,失
业人员需要提供就业失业证;
以上所有资料- -式三份。
肺癌医疗救助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的, 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至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至55% ——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至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为70%,肺癌等12种大病,并且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每个城市的大病救助报销比例规定是不-样的,具体的报销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特别是农民老太伯,在看肺癌时应该百分亡九十五以上,为什么,因为它做的工作太幸苦,面朝黄土背朝天,干的都是对肺有积大影响的话,专家怎么看,设有农业大发咱,全国人民吃什么,这是毛泽东提出的,望司可以参考。
放疗可以用医保报销,在普通门诊这块,统筹基金是不管的。它主要管的是特别门诊和住院的费用报销。但是,但要放疗费用看你的医保种类,就是报多少的问题。,特别门诊报销是指-癌症的放疗和化疗以及尿毒症的透析所产生的治疗费用的报销,不包括手术费用。而住院费用报销则是指一般住院的费用报销和急诊发生后前7天的住院费用报销。
统筹基金,普通门诊它不报销,特别门诊和住院报销这一块的规定是:报销85%-97%,起付线是1300元。一年累计费用封顶线是7万元。它的报销比例是跟医院的级别成反比,跟开药的多少成正比的。花的费用越高,报销比例就越高
肺癌医保报销政策为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
住院医疗待遇。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住院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额度不超过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社保报销时按照比例来报销的,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转诊转院结算:
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