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相关法律规定,在庭审当中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法律规定条件,但是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第七十八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保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监外执行并不限制罪犯读书,罪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去读书。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哮喘可以适当的饮用咖啡,哮喘主要是由于自身免疫异常导致,可由于接触过敏源诱发或者加重,可导致咳嗽,咳痰,呼吸困难等症状。建议平时注意合理膳食,注意保暖,避免接触过敏源,同时应该应用药物预防治疗哮喘。避免反复发作导致肺气肿,肺心病等。
患有哮喘的人如果之前没有因酒精引起的哮喘发作,他们可能会饮用适量的酒精。哮喘是一种过敏性疾病。引起哮喘最常见的原因是饮食、空气中的花粉和尘螨,甚至是情绪。但现在一些白酒,尤其是药酒,往往含有各种未知成分,不建议患者饮用,因为未知成分可能导致急性哮喘发作。同时,饮酒适度,不要喝太多。
哮喘的患者不要吃辣椒的,吃辣椒容易加重哮喘的,不要吸烟喝酒,不要吃刺激性的东西。可以用平喘药,也要病因治疗,有的是心源性哮喘是心脏病引起的,有的是过敏因素引起的哮喘就要抗过敏治疗,有的是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哮喘,就要抗感染治疗。
得了哮喘是可以吃醋的,适当吃一些醋是可以起到杀菌作用的,但是不要吃得太多。得了哮喘不能吃辛辣刺激性的食物,会引起哮喘病发。尽量少吃甜食和酸食,在饮食上要低盐,低糖,低脂,戒烟酒。要避免对咽喉部形成刺激,以免加重哮喘的状况。多喝水,多吃新鲜的水果和蔬菜。
哮喘患者可以做雾化治疗,特别是患者急性发作,有引起气促喘息雾化,吸入糖皮质激素以及贝塔受体激动剂后,可以明显缓解哮喘的气促喘息等症状。但是具体的用药效果在每个人身上都有所不同,如果雾化吸入后,症状未见明显缓解者可能需要注射用药治疗。
中医中药是可以治疗哮喘的,中医治疗哮喘需要在专业中医大夫辩证以后,根据舌象和脉象来辨证治疗的,中医把哮喘分很多种类型。治疗哮喘最好采取中西医结合进行治疗效果是最佳的,平时应该尽量避免呼吸道感染以及理化因素的影响,天气转凉的时候及时增添衣物。
如果哮喘患者吃海参不过敏是可以吃海参,海参具有丰富的营养物质,一般可以作为滋补品的,哮喘属于慢性病,跟家属遗传有关系,需要长期口服药物治疗,气候变化不能身体受凉感冒,因为感冒会引起哮喘病发作,需要加强营养增强抵抗力,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保外就医是对服刑犯人适用的。 可不可能只有申请了才知道,一般侦查阶段,公安为防止伪证、串供可能不允许。取保候审分财产保和人保,看公安机关要求你用哪一种,人保你可以作保证人,财产保保证金最低1000。你按下面的格式把名字地址改了抄一遍去申请。 取保候审申请书 xxxxx公安机关: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xxx,男,汉,现年xx岁,家庭住址 xxx因涉嫌xxx犯罪,贵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第六十条: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现请求贵公安局对xxx采取取保候审。理由是: 1.xxx年事已高,且已退休赋闲,无犯罪前科,一贯表现良好,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 2.xxx患有…………………………等严重疾病,需要入院治疗,现附上证明材料。 取保候审期间,保证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批准,不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传讯时及时到案; 3.不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综上所述,根据本案案情及相关法律,xxx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请贵公安机关予以批准。 申请人:xxx(系xxx之女)地址、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