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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3等伤残且是尘肺病矽肺病患者,去世了享受国家怎么样的待遇和...

时间:2023-05-07 13:17:46作者: xuhdhx

问题理顺应是:因公三级残疾军人(尘肺病矽肺病患)非旧伤复发故世后,享受的待遇和补助?回答是:因公三级残疾军人故世后,生前由国家国家供养的、由优抚关系所在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予以故世前享受的12个月抚恤金,作为一次性丧葬补贴;而在家里供养的,故世后除了予以故世前享受的12个月抚恤金,作为一次性丧葬补贴以外,对于其没有工作和收入的配偶,继续领取故世者生前的抚恤金,以弘扬其配偶为国分忧的崇高精神和已经付出的劳动。依据是《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年7月29日修订版)第二十八条规定。

第二十八条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尘肺病是一种无医学终此的致残疾病,可以归为伤残,“旧伤”是只原残疾部位或残疾情形。本项规定只针对现役军人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服现役期间因旧伤复发死亡情形虽在服役期间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但退出现役或退休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对其不确认为因公牺牲军人,但可以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享受因公牺牲军人抚恤待遇。
第一款第三项,继续保留了因患职业病死亡的可确认为因公牺牲的条件。 另外可根据民政部办公厅下发的民办函【2018】84号如何认定旧伤复发。

矽肺病人交通事故死亡后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金

能。医疗补助金是指矽肺病职工死亡后,给家属支付的医疗补助金,每人每次赔偿金额不超过2000元。法律依据:依据《矽肺病职工赔偿条例》,矽肺死后,家属可以获得包括抚恤金、丧葬补助金、被抚养人生活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经济补偿。

矽肺病死亡赔偿案例

2000年12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温州历史上涉案标的额最高、社会影响最大的损害赔偿案件,即原告蔡思叶等诉陈益校、泰顺县隧道工程公司等13名被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矽肺职业病引起的损害赔偿)一案。该案涉案金额达2亿多,涉案当事人多达百余人,也是全国首例“矽肺病”群体工伤损害赔偿案件。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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