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皮外伤是十级伤残。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二级伤残
面部瘢痕畸形,并符合容貌毁损(重度)标准(详见下方附则)之中四项者。
四级伤残
符合容貌毁损(重度)标准之中三项者。
五级伤残
符合容貌毁损(重度)标准之二项者。
六级伤残
1、符合容貌毁损(中度)标准(详见下方附则)之中的四项者;
2、面部中心区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0.3cm),累计长度达20.0cm;
3、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显著异常,累计达面部面积的80%;
七级伤残
1、面部中心区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0.3cm),累计长度达15.0cm;
2、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显著异常,累计达面部面积的50%;
八级伤残
1、符合容貌毁损(中度)标准之中的三项者;
2、符合容貌毁损(重度)标准之一项者;
3、面部条状瘢痕形成,累计长度达30.0cm;面部中心区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0.2cm),累计长度达15.0cm;
4、面部块状增生性瘢痕形成,累计面积达15.0cm2;面部中心区块状增生性瘢痕形成,单块面积达7.0cm2或者多块累计面积达9.0cm2;
5、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异常,累计面积达100.0cm2;
九级伤残
1、符合容貌毁损(中度)标准之中的二项者;
2、面部条状瘢痕形成,累计长度达20.0cm;面部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0.2cm),累计长度达10.0cm,其中至少5.0cm以上位于面部中心区;
3、面部块状瘢痕形成,单块面积达7.0cm2,或者多块累计面积达9.0cm2;
4、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异常,累计面积达30.0cm2;
十级伤残
1、头皮瘢痕形成或者无毛发,面积达40.0cm2;
2、面部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0.2cm),累计长度达6.0cm,其中至少3.0cm位于面部中心区;
3、面部条状瘢痕形成,累计长度达10.0cm;
4、面部块状瘢痕形成,单块面积达3.0cm2,或者多块累计面积达5.0cm2;
5、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异常,累计面积达10.0cm2;
你好!三等伤残也就属于三级伤残。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 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3三级
5.3.1定级原则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一般达不到伤残鉴定等级,因为骨裂是非常轻微伤残,不需要外科手术,只修养一段时间,就可以恢复健康,没有残疾现象,够不上伤残等级。
终身瘫痪大概属于1-2级伤残,具体结果要根据当地伤残鉴定机构鉴定的结果为准。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偏瘫属于五极伤残。
根据《工伤鉴定标准》规定,五级伤残包括:
1、癫痛中度;
2、四肢瘫肌力4级;
3、单肢瘫肌力3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5、一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7、一侧完全面瘫,另一侧不完全面瘫;
扩展资料:
赔偿标准: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脑梗塞级别越低越严重,所以三级比四级严重。脑梗的分级是这样的:0级完全瘫痪,不能作任何自由运动。Ⅰ级可见肌肉轻微收缩。
Ⅱ级肢体能在床上平行移动。Ⅲ级肢体可以克服地心吸收力,能抬离床面。Ⅳ级肢体能做对抗外界阻力的运动。Ⅴ级肌力正常,运动自如。
7-10级
你这个应该是一侧上肢功能丧失和手功能丧失,根据这个应该能评上7-10级伤残。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更换人工髋关节可鉴定为七级伤残。
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
下颌骨骨折伤残鉴定的级别,根据下颌骨骨折的严重程度不同而不同。如果下颌骨骨折愈合良好,没有对面部造成畸形或者其他的严重损害,则不能达到伤残级别的标准。 如果下颌骨骨折影响到下颌关节而出现僵直,当张口困难度达到Ⅰ级时可达到伤残鉴定级别10。下颌骨骨折如果有4颗以上牙齿缺损,并且下颌骨牙槽的损伤长达4cm以上者,可达到9级伤残级别。下颌骨骨折如果有4颗以上牙齿缺失,而且下颌关节僵直导致张口难大于Ⅱ度时,可以定为8级伤残。 在我国伤残鉴定的级别分为1-10级,1级最严重,10级是最轻的,个级别都是介于两者之间。